山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山东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各市按照“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的形式✿★◈,确定一定数量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和全日制中职学校作为互转学校✿★◈,互转学校的学生按照《办法》进行互转✿★◈。
根据《办法》规定✿★◈,山东全省全日制普高✿★◈、中职在籍学生(含综合高中班)✿★◈,可在普高与中职之间相互转学✿★◈。
互转原则上在县域内进行✿★◈,不得跨市域进行✿★◈;中职转高中✿★◈,可安排在高一上✿★◈、高一下学期末进行✿★◈;高中转中职✿★◈,可安排在高一上✿★◈、高一下和高二上学期末进行✿★◈。转学后不适应的学生可申请转回原学校✿★◈。
第一条 为深化高中阶段育人方式✿★◈、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丰富学生成长成才路径✿★◈,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多元化的教育需求✿★◈,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现就普通高中与中职学生学籍互转✿★◈、双向流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全日制普通高中(以下简称“高中”)和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的在籍学生✿★◈。
第三条 省教育厅负责制定学生互转总体原则✿★◈、基本要求✿★◈,指导落实有关政策✿★◈,对各地各校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互转实施细则✿★◈,会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参与学校✿★◈、互转基本方案✿★◈,保障有关政策落实✿★◈,对学校实施情况进行管理监督✿★◈;有关高中和中职制定互转实施方案✿★◈,进行互转学生的考核✿★◈、课程衔接以及学籍变更等工作✿★◈。
第四条 学生互转坚持“自主自愿✿★◈、双向流动✿★◈、学分互认”的原则✿★◈,建立工作成效评估✿★◈、参与学校动态调整等工作机制✿★◈,保障学生发展权益✿★◈。
第五条 互转原则上在一定范围内的高中和中职进行✿★◈。各市结合实际济公活佛4✿★◈,确定一定数量的高中和中职作为互转学校✿★◈,可实行“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结对✿★◈。互转原则上在县域内进行✿★◈,不具备互转条件的县域✿★◈,可在市域内统筹安排结对学校✿★◈,不得跨市域进行✿★◈。
第六条 互转学校可采取中考联合招生✿★◈、共同培养的方式划定互转学生范围✿★◈,也可面向学校所有学生开展互转✿★◈。互转实施方案须明确学生互转前后学习地点✿★◈、学籍所在校✿★◈、培养方案以及转学具体条件等✿★◈。相关要求须与中考政策同步发布✿★◈。
第七条 中职转高中可安排在高一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末进行✿★◈;高中转中职可安排在高一第一学期末✿★◈、第二学期末和高二第一学期末进行✿★◈,每名学生转学次数各市自行确定✿★◈。转学后不适应的学生可申请转回原学校✿★◈。
第八条 转学按照学校发布互转通知✿★◈、学生自愿申请✿★◈、转入学校考核✿★◈、拟定转入(出)名单并公示✿★◈、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完成学籍变动等基本步骤进行✿★◈。
第九条 互转学校应提前发布互转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空余学位(含专业)✿★◈、报名条件✿★◈、考核时间及方式等✿★◈。
第十一条 转入学校面向申请学生组织考核石化产品✿★◈,考核内容可以以学生中考成绩✿★◈、转学前各学期考试成绩以及单独组织的互转文化课和技能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情况等为组成部分✿★◈,也可根据实际确定其他具体考核内容✿★◈。鼓励建立市级统筹的考核命题机制壹定发✿★◈。考核内容一经确定✿★◈,要保持相对稳定✿★◈。考核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考核结果要向社会进行公示壹定发EDF✿★◈!✿★◈,接受师生家长监督✿★◈。
第十二条 互转考核通过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限内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编入相应的年级✿★◈、班级(或专业)学习✿★◈,并建立相应学籍✿★◈。建立学籍互转中间库✿★◈,推送转学信息✿★◈,缺失信息由转入学校组织学生补录✿★◈。
第十三条 转学后按照转入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或享受学费减免✿★◈。严格落实“人籍一致”要求✿★◈,学生互转后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
第十四条 转学一般转入对等年级✿★◈,与同届学生同时毕业✿★◈。高中学生转入中职只能转入三年制中职✿★◈,不得转入五年制和“3+4”贯通培养的中职段✿★◈。
第十五条 高中和中职应根据本校课程设置要求和学分认定办法✿★◈,对转入学生已修习的课程按“相同直认✿★◈、相近可认”的原则进行学分认定✿★◈,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学习✿★◈。具体互认办法由互转学校根据高中课程方案和中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壹定发✿★◈。鼓励各市研制《普职互认课程目录与学分换算指南》✿★◈,明确普通高中文化课与中职学校文化基础课的学分抵扣规则✿★◈、中职学校技能证书✿★◈、实训课程与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综合实践等课程的学分转换标准✿★◈。
第十六条 原就读学校应为转学学生发放修习时间和完成学业情况的相关证明✿★◈,转入学校应为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价系统补录相应档案材料✿★◈。
第十七条 高中学生转入中职后✿★◈,需达到中职教育毕业标准✿★◈,方可获得中职毕业证书✿★◈。中职学生转入高中后✿★◈,需达到普通高中教育毕业标准济公活佛4✿★◈,方可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本地互转实施细则✿★◈,结对学校制定互转实施方案✿★◈,均报省教育厅备案✿★◈。
山东省教育厅近日发文表示✿★◈,为便于各地各校准确理解上述《办法》的主要内容✿★◈,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答✿★◈: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同属高中阶段教育✿★◈,在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和学生“出口”方面✿★◈,各有侧重✿★◈,均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做出了各自不可替代的贡献✿★◈。但是✿★◈,长期以来两者间各自独立✿★◈、沟通不畅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学生多样化选择和成长✿★◈。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强省建设规划纲要关于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以职普融通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等部署要求✿★◈,满足群众对教育的多元化需求✿★◈,我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办法》✿★◈,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拓宽学生成长成才路径✿★◈,构建更加开放壹定发EPF壹定发手机官网✿★◈!✿★◈、灵活的高中阶段教育体系✿★◈,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答✿★◈:《办法》从省级层面系统构建了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互转的制度体系✿★◈,明确了互转原则✿★◈、范围济公活佛4✿★◈,互转需要关注的重点环节✿★◈,以及互转后的课程衔接等问题✿★◈,打通了原来学分✿★◈、学考✿★◈、综评等阻碍互转的症结✿★◈,为各地各校实施互转提供了可靠路径✿★◈。
答✿★◈:坚持“自主自愿✿★◈、双向流动济公活佛4✿★◈、学分互认”原则✿★◈,尊重学生选择权✿★◈,保障教育公平✿★◈,建立科学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学生转得进✿★◈、学得好✿★◈、有发展✿★◈。
答✿★◈:各市按照“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的形式✿★◈,确定一定数量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和全日制中职学校作为互转学校✿★◈,互转学校的学生按照《办法》进行互转✿★◈。互转原则上在县域内进行✿★◈,不具备条件的可在市域内统筹✿★◈,不得跨市域进行✿★◈。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综合高中(班)学生管理可参照执行✿★◈。
答✿★◈:充分考虑高中和中职教育教学实际✿★◈,坚持学生利益最大化原则壹定发✿★◈,确定了互转的时间节点✿★◈。普通高中开展选课走班和学生第一次参加学业水平合格考试一般均为高一下学期末✿★◈,为保证中职转入学生尽快适应高中教学进度✿★◈,中职转高中按照最大次数即2次设计✿★◈,分别是高一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末✿★◈。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普通高中学生可以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但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年半”✿★◈,高中转中职按照最大次数即3次设计✿★◈,分别是高一第一学期末✿★◈、第二学期末和高二第一学期末✿★◈。具体转学时间和每名学生转学次数各市可结合实际自行规定壹定发平台✿★◈,✿★◈。
答✿★◈:实施互转的学校✿★◈、互转的基本要求等✿★◈,应同中考招生政策一并面向社会进行发布✿★◈。在具体实施阶段主要包括学校发布通知✿★◈、学生自愿申请✿★◈、转入学校考核✿★◈、拟定名单并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完成学籍变动等基本程序✿★◈。互转整个过程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壹定发✿★◈。
答✿★◈:考核内容可以以学生中考成绩✿★◈、转学前各学期考试成绩以及单独组织的互转文化课和技能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情况等为组成部分✿★◈,市✿★◈、县(市✿★◈、区)也可根据实际确定其他具体考核内容✿★◈。鼓励市级统筹命题✿★◈,确保考核公平✿★◈、科学✿★◈、规范✿★◈。
答✿★◈:转学学生须在规定时限内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编入相应的年级✿★◈、班级(或专业)学习✿★◈,同时转入学校为其建立学籍✿★◈。按照“相同直认✿★◈、相近可认”原则✿★◈,转入学校对学生已修课程进行学分认定✿★◈,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学习✿★◈。鼓励各市制定《普职互认课程目录与学分换算指南》✿★◈,推动课程衔接壹定发✿★◈、学分互认更加科学可信壹定发✿★◈。
答✿★◈:学生转学后✿★◈,确因转学前缺修课程导致不能进行后续学习或影响毕业的✿★◈,转入学校应安排学生进行补学✿★◈。学生须达到转入学校的毕业标准方可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并按照转入学校学生身份参加高考报名✿★◈,享受相应升学政策✿★◈。
答✿★◈: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本地实施细则✿★◈,结对学校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济公活佛4✿★◈。各地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策平稳落地✿★◈、有效实施壹定发app下载✿★◈。✿★◈。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教授壹定发✿★◈,国家高端智库教育国情调查中心主任 张志勇✿★◈:山东省此次出台《办法》✿★◈,从省级层面打破了长期以来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间的制度壁垒✿★◈,有效促进两类教育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时✿★◈,《办法》为高中阶段学生提供了二次选择的机会✿★◈,搭建了职普融通的“立交桥”✿★◈,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禀赋✿★◈,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
青岛电子学校校长 崔西展✿★◈:《办法》通过学籍互转与学分互认✿★◈,让学生在职普之间的流动通道被真正打通✿★◈。在学籍互转方面✿★◈,普高学生若发现自己更适合走技能成才之路✿★◈,可通过相应测试转入中职学校✿★◈,注册中职学校学籍✿★◈;中职学生也有机会转入普高✿★◈,通过补修文化课程实现普通升学目标✿★◈。在学分互认方面✿★◈,将普通高中文化课考核✿★◈、职业技能等级认证✿★◈、社会实践活动等纳入学分互认转化的范畴✿★◈,减轻了互转学生的学习负担✿★◈,实现了职普学习成果的“等价流通”✿★◈,避免学生因转学造成学业中断✿★◈。
从全国层面看✿★◈,这并非一个全新的政策✿★◈。比如2024年浙江温州也推出了类似“新政”✿★◈,普高生和中职生之间允许互相转学✿★◈,共有三次机会济公活佛4✿★◈。而山东的这次全省铺开✿★◈,具体会出台怎样的细节✿★◈,能否成为一个样板✿★◈,自然也备受期待✿★◈。
这些消息对不少家庭来说意义重大✿★◈,比如会很直观地缓解“普职分流”的焦虑✿★◈。“普职分流”即一定的比例的学生上高中✿★◈,另一部分去中职✿★◈。而很多学生和家长✿★◈,恐怕还不能全面地认可职业教育✿★◈,那么这种强制分流对于他们来说✿★◈,无疑压力巨大济公活佛4✿★◈。
但如果可以转学✿★◈,那么自然轻松很多✿★◈。哪怕中考失误✿★◈,未来依然有机会回到高中✿★◈,这让“分流”不再是一道一次性的“分水岭”✿★◈,也给了学生更从容调整人生方向的空间✿★◈。
而从另一个层面看✿★◈,这项举措的意义也不只是利好“想从中职转到高中”的学生✿★◈,反过来也利好职业教育✿★◈:这其实是传递一种信号✿★◈:“你可以试一下✿★◈,大不了再转回来”✿★◈。
其实很多学生和家庭对职业教育之所以“畏惧”✿★◈,有偏见✿★◈,可能也是因为不了解✿★◈。事实上随着近些年职业教育和产业格局的变化✿★◈,过去的那种认知未必准确✿★◈。
比如就在前两天✿★◈,媒体密集报道了一位“00后”女孩鲁静怡✿★◈,她在克罗地亚举行的世界技能组织全体成员大会上✿★◈,代表亚洲接受聘书✿★◈,成为全球11位“上海世赛全球技能梦想大使”之一✿★◈,她还曾在法国里昂举行的世界技能大赛上赢得化学实验室技术项目的金牌✿★◈,披上国旗站上了领奖台✿★◈。
这个励志故事只是一种缩影✿★◈,如今职业教育无论是社会地位✿★◈、收入待遇甚至是发展通道✿★◈,都已与过去大不相同✿★◈,像是“职校学生人手N个offer” “职业技术院校学生未毕业就被抢空”等话题还屡屡成为热搜精细化学✿★◈,✿★◈。
那么在这个大背景下✿★◈,允许转学✿★◈,也解决了很多学生的后顾之忧✿★◈。这就会造成另一种可能✿★◈,学生真正接触了职业教育之后✿★◈,发现了其中更适合自己的方向与节奏✿★◈,反而愿意留下来深耕技能✿★◈、走向更专业的赛道✿★◈,或许根本也不想再“转回去”了✿★◈。而政策上的松动✿★◈,让学生敢于尝试✿★◈,恰恰这是一切的开始✿★◈。
如今也有不少的地方开始尝试类似的政策✿★◈。比如广州✿★◈、宁波等地✿★◈,开始在中职学校中开设高中班✿★◈,探索职普融通新途径✿★◈;成都则采取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联合办学”模式✿★◈,实现职普资源深度融合等等✿★◈。
说白了✿★◈,这些政策的方向✿★◈,不再把不同教育类型视为“上下游”✿★◈,而是作为平行✿★◈、可互通✿★◈、可转化的路径✿★◈,不逼着学生早早决定✿★◈,而是允许他们在体验✿★◈、了解的基础上✿★◈,认真考虑人生的未来✿★◈。
总之✿★◈,也希望这些探索✿★◈,能让教育回到“成就每一个人”的原初面貌✿★◈:为不同节奏✿★◈、不同天赋的孩子✿★◈,留下更多试错的空间与向上的可能✿★◈。